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诚采公 [2019]003号
对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1、删除第一条投标报价中的“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县级以上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原件备查”,中小企业仅需提供“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将第二条“供货管理方案”中的5条各增加1分,改为“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定,优得4-6分”,总分合计30分。
3、删除第三条“企业信誉与实力”中的“获得常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得5分”,总分合计16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4日